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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最近这两年国家出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即便是将不动产抵押出去的话,也是需要办理登记的,这对将来出台房产税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很多人并不清楚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怎么一回事儿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和大家探讨一下。

  不动产抵押怎么办?

  把银行需要的资料备齐。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帐单。银行会在贷款人提交资料以后进行相应的审查,如果资料有误或者不齐全,会要求贷款人重新提交。审核通过以后贷款人将自己所抵押不动产的产权证交给银行收押。借贷双方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公证以后贷款就成功了,银行会开始向贷款人划款。而贷款人需每月按期向银行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到相应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

  2、以房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到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已经成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局的,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办理。

  3、《物权法》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百八十条款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上述便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动产抵押登记应该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而且每个地方所规定的流程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办理之前,提前咨询一下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