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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近几年来大家都比较关注经济适用房买卖、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一些相关问题,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购买成功后如何过户等。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重点,下面就小编为你理一理。

  经济适用房买卖

  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要看申请入住是否已满5年,如果住满五年并且已经取得完全产权那就跟一般二手房买卖一样是没有区别的。如果未住满5年,那就相对比较麻烦。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未住满5年的。

  1、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房过户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

  6、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8、契税:1.5%,由买方缴纳。

  9、所得费用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具体年限、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费用攻略的相关问题介绍,如果你需要关于经济适用房过户更加具体的资料,你可以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