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买房你有优先购买权吗?哪些情况有优先权?

  很多购房者可能知道,在房屋要出售的情况下房屋共有人对住宅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不仅如此,承租人对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对将要出售的住宅也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你是承租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对住宅有优先购买权?

  1、出租人的售房行为是发生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条件下谈优先权

  也就是说购房者必须与其他购房者给出相同的条件,比如说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相同,这不意味着价格或者其它条件的优惠。

  3、规定期限内表达购买意愿

  如果承租人有购房的意愿,一定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提出来,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会丧失。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4种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得不到支持:

  1、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要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近亲属的优先购买权要优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