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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怎么申请

  产权异议登记的办理和申请制度主要就是对事实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一种周全保护的方法,避免法律对当事人保护上的顾此失彼或者是厚此薄彼。这种制度是对抗在现实的登记时公信力的一种制度。那么北京的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和如何申请?

  北京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

  可以向北京房产局递交书面异议,要求暂停办理登记或过户。或依法起诉确认产权,凭判决书进行登记或过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北京产权异议登记怎么申请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2、需要向北京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3、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

  在北京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并不是全部都可以顺利的完成,产权异议登记主要就是对于登记的记载有一些异议,办理产权异议登记时对权利人的一种保护,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的办理和申请。通过此篇文章的介绍,大家一定比较了解是怎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