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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会有哪些风险你知道吗?

  如今,很多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出于种种考虑,把未成年子女作为产权共有人,或者直接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其实这样的做法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比如父母离婚后房产无法分割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会有的风险。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公积金缴存人或其配偶,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

  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

  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由于是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说明了买房署名字需谨慎,大部分的中国父母都是一辈子在为子女操劳而很少考虑自己。这里,不是在挑拨子女或者夫妻关系,儿孙自有儿孙福,在买房这样事情上,有条件的父母还是应该多多为自己考虑,让自己养老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