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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怎么申请

  什么是房产异议登记呢?房产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异议登记包括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两类。申请异议登记不以申请更正登记为前提,那么厦门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怎么申请?

  厦门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

  1、我们可以先向房产局递交书面异议,要求暂停办理登记或过户。或依法起诉确认产权,凭判决书进行登记或过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厦门产权异议登记怎么申请?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2、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3、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

  异议登记制度设立的目的之一在于保护不动产真实权利的时效性。异议登记一旦设立便具有公示效力,能够及时将不动产归属设定成“有异议”的状态。以上即是关于厦门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