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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房拆迁标准?公房拆迁政策

  我们了解到一般公房不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所以对于它的买卖与拆迁总是有一些争议。而且各地的对于公房的相关政策可能都不太一样,所以相关的内容也可能不同,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苏州公房拆迁标准?苏州公房拆迁政策?

  苏州公房拆迁标准

  1、对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权属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2、我们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苏州公房拆迁政策

  1、对于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金。

  2、当国家直管公房拆除后,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房搬迁,在不违反国家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与房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安置房屋租金标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享受过渡安置补偿费。

  3、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4、拆除国家直管公房至偿还期间,其房屋租金由拆迁人承担,在此期间,如调整租金,拆迁人按新调租标准支付。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苏州公房拆迁标准?苏州公房拆迁政策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公房的拆迁政策,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地区不同,相关的政策也会有不同。所以关于这些情况我们还是要了解当地的一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