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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是十分重要的,一定要积极响应税务机关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否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单位是指重庆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3、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重庆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4、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重庆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在重庆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重庆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3、凡是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重庆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通过介绍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重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什么?大家一定比较了解了,可是大家一定要注意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执行,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管理部门,办理时就会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