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可以起诉吗?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的行为,只要根据中所述的产证办理截止期限,若时间超出的情况下,可以向合同中所注明的买受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现如今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诸多在建工程等行为,由于开发商经济压力大的情况下,故将买受人所屋进行在建工程抵押,抵押至银行作为借款标的物,从而导致买受人迟迟未能够取得房产证。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注明的条款存在诸多不明确条款,很多买受人在经过签约时,因为害怕房屋太过紧俏,导致房屋未能购买等情况,合同中很多条款未能够仔细阅读,草草进行签约的行为,会给自身未来需要将房屋出售,找到买家后,而产证却迟迟未能够取得的情况,将会产生很大损失。

  所有买受人必须留意合同中的,这是一个非常容易钻空子的合同条款,从千分之五到万分之五不等,对于开发商来说,这些只是小数目,而对于买受人来说,则会影响房屋未来的买卖行为,房屋所产生溢价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盈亏。

  在我国,只有通过登记的房屋,则等同于拥有了此房屋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只有真正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对房屋、对自身才是最稳定的保障。

  一般来说,根据过往,开发商会根据当下政策尽快为买受人办理,但这样的显现仅仅适用于未贷款购房的买受人,而如今,贷款购房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开发商由于银行放款时间较慢,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跟不上,故导致开发商对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换取相应贷款再进行拿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