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房屋买卖陷阱具体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还是房屋买卖,这其中其实都是有一定的陷阱存在的,而陷阱通常就是由买方或卖方,甚至有时候会有房产中介设置,因此作为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其中的陷阱有哪些,然后才去措施进行应对。

  一、房屋买卖陷阱具体有哪些?

  1、严防广告欺诈

  别轻信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切记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掌握手资料。一些开发商在广告中赫然表明,“本项目距XX商圈仅半,交通十分便捷云云”,殊不知“”二字颇具欺骗性,除非你拿出午夜狂奔的速度,否则决不可能在半内赶到XX商圈。

  2、效果图不是规划图

  开发商习惯于拿着效果图四处宣传,但效果图不等于规划图,而且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经政府批准的项目规划图,并且查看楼盘的五证是否齐备,不可草率购房。

  3、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在中不仅要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还要标明分摊部位的名称和分摊系数。目前,开发商多以销售面积卖房,而销售面积通常是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客户在收房时一定要注意,表面上看来,住宅的销售面积并无差异,殊不知套内建筑面积缩水,而分摊面积却暗暗增加。

  4、开发商擅改规划

  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本来楼房旁边规划有一栋两层高的幼儿园,后来开发商偷偷动了手脚,欲将这栋幼儿园加高到4层。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切不可采取围攻开发商售楼处或工地的极端行为。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怕的是当事人即使晓得这个地方有陷阱,但是却不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应对,从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