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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为了保障资金和商品的流通,我国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这一部,规定了在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进行动产抵押。但是要注意动产抵押是要进行登记的,那么你知道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吗?

  一、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

  2、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3、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4、

  在主债权消灭、实现、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以上就是关于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动产抵押登记办理要明确办理的内容,比如抵押人的基本信息、债权数额、担保范围等,动产抵押登记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动产抵押登记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要注意动产抵押登记书材料和内容的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