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租金太高想提公积金,没有租房合同也可以

  租金太高,每个月的开销有这么大,想给自己攒点存款怎么这么难?其实呢,每个工薪阶层的职工都有一笔可以用的资金,就是公积金。公积金除了可以贷款外,还可以提取用来抵用房租的。

  根据重庆公积金提取制定的新细则,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在房屋租赁中期内提出:迟不超过租赁行为后一年内并且只能用于一套房屋租赁费用。

  租赁不同房源

  租赁公租房的,与租住商品住房且能提供登记备案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实际房租支出。

  对租住商品住房,不能提供登记备案租房合同及完税证明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主城区单身职工不超过每月900元,主城以外区县单身职工每月不超过600元,主城区双职工每月不超过1800元,区县双职工不超过每月1200元。

  申请提取的材料

  租赁商品住房的,申请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

  2、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3、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

  4、房租完税证明

  5、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证明》。

  其他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提取公积金可以解一时燃眉之急,这也是许多人在找工作时为什么会在乎公积金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