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买卖二手房中,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大家购房的时候,可能会有听过“优先购买权”这个名词,大家可能会比较陌生,但是大家应该知道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者的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在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一定不能忽略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大多数购房者并不知道房屋优先权究竟是什么?今天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房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它是一种国家规定的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具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人有哪些?

  1、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要出售出租房屋,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

  2、房屋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3、原产权单位

  如果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之后才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的,如果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则依法是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三、怎么认定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那么其中“同等条件”指的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亲属关系等各种因素。如果其中一项条件不满足的话,优先购买权都是无法执行的。

  四、共有人和承租人谁更有优先权?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产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依法将会优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遇到优先购买权时如何处理?

  这里的“优先”主要指时间上的优先,优先时间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同等条件下,只有在承租人和共有人都放弃购买之后(必须让卖方出具证明材料),才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这样交易双方才能进行合法的房产交易。

  关于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可能很多朋友都不太了解。小编在这里就要提醒购房者,如果你遇到那些别人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子,但房屋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合同很有可能无效!大家购房是需要生活的更加舒适安逸,因此都不想要购房遇到麻烦问题,小编提醒大家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