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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和网签有什么区别?可别当一回事儿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在的房产交易也越来越规范了,为了安全起见,买房需要办理的手续也越来越多,其中有很多手续是大家都还不太了解的,今天小编就来讲讲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让大家多了解一些购房知识。

  一、定义不同

  一般来说,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网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之后,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二、无权效力不同

  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以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从规定中可以看出,预告登记可以使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网签是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也就是它是不具有物权效力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三、法律依据不同

  上面说到网签是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因为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无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而预告登记就不同了。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中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本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预告登记完成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开发商如没经过购房人同意,再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预告登记制度与传统的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很相似,但是也存在不同的地方。

  以上就是关于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的介绍了,房屋预告登记和网签都很重要,但是很多购房者根本分不清这两个名词的区别,今天小编讲解了这么多关于房屋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