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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卖,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尤其是一二线的房子,对于普通的工薪阶级的我们很难一下子买一套房子,所以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按揭付款,也就是所谓的贷款买房。你有没有碰到过要买的房子有贷款,而且这个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这个房子还可以购买吗?如果买会有什么风险,我们要怎么规避风险呢?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1、用买家的全款或首付款还清贷款

  在二手房交易中,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很普遍,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用买家的付款还清剩余贷款。如果买家是全款的话比较好办,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将房子解除抵押。

  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就要考虑到首付款够不够偿还剩余贷款,还有就是能不能接受买房人贷款办理周期,因为有些购房人由于收入、首付问题导致房贷办理周期变长,买房人如果急于卖房的话要注意这一点。

  2、房贷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还有一种方法叫做“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说白了就是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这就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同时如果买房的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而且随着今年房贷业务的收紧,通过转按揭的方法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有一定的局限性。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1、购买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2、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产权,以房产作抵押,以房产做担保。

  3、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不过预告登记之后,卖房人是可以继续出租房屋获得的。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保障买房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卖房人的权益。

  4、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也没关系,你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

  对于二手房交易,这样未还清贷款进行二次出售的房子现象很多,所以这样的房子只要手续齐全是可以进行再次买卖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规避这种房子所存在的风险,小编也给大家总结分析了一些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卖和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的相关知识,需要的朋友可以借鉴一下,可以对你起到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