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

  在建设行业有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较大,一般都是商用作用大些。

  首先,非普通住宅有三个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其次,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为: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3、住宅成交单价符合以下条件:

  •和平区成交单价低于12200元/平方米(含)•河西区成交单价低于9900元/平方米(含)

  •南开区成交单价低于9800元/平方米(含)•开发区成交单价低于8800元/平方米(含)

  •河东区成交单价低于8400元/平方米(含)•红桥区成交单价低于8800元/平方米(含)

  •河北区成交单价低于8000元/平方米(含)•塘沽区成交单价低于7400元/平方米(含)

  •西青区成交单价低于6300元/平方米(含)•东丽区成交单价低于6300元/平方米(含)

  •津南区成交单价低于5800元/平方米(含)•北辰区成交单价低于6100元/平方米(含)

  •其他区县成交单价低于5000元/平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