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认定标准应该如何界定?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行较为宽松的购房政策,其中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作为购房者,在“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下,你知道如何界定自己及家庭的情况是否属于首套住房吗?下面为大家总结了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后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