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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长春市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满足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条件的,低首付款比例由总房款的30%降低到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低首付20%。

  此外,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记者还查到,对拥有一套正在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同时不允许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12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提交贷款材料:

  2、中心及中心授权的分支机构在收到借款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材料后,应当对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等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的,通知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及相关手续,经中心审批后,通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3、身份证明;

  4、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6、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贷款额度:

  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市内购首套房高为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