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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变更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房子一直是人生的大事情,很多的家庭为了能买上属于自己的房屋,也是奋斗了很久。在买房子时候,开发商一般是会告诉你买房的相关事宜,双方也会协商好之后,签订买房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变更合同的程序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1、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6、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7、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变更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2、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

  3、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合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候大家要注意下具体的买卖流程和买房细节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协商好相关细节问题,避免双方之间因为合同的问题日后出现纠纷。人生在世能买到属于自己的称心如意的房屋也是很不错的事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