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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如何预防卖方违约

  房屋买卖纠纷还是比较常见的,自己购买二手房,从买房,看房,签合同,交易的整个过程中,有很多地方都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原因而产生纠纷,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都有可能违约,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如何预防卖方违约呢?

  一、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

  1、卖方违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但未将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以家人反对或采取不去银行解押的方式来阻挠合同的履行;另一种情况是卖方直接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这两种情况,买方均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3、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损失并不明确具体,法院可能通过价格评估并取中间值的方式确定;后者因另售的价格明确,法院会直接认定前后交易的差价确定买方的损失。也就是说,买方通过诉讼途径可以弥补因卖方违约所受的损失,而卖方忙活半天所赚取的差价终会落的一场空。

  二、如何预防卖方违约

  1、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后就是不了了之。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2、签了居间协议签订后,卖方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其实,这时买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3、卖方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间协议里一般都约定意向金只有在卖方签收后才能转变为定金,那么中介可以要求卖方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方收了定金,卖方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买方的权益也就有了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以及如何预防的介绍了,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签订的买卖合同,不管有没有拿到房产证,合同还是有效的,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后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有力凭证,所以在合同内容双方一定要仔细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