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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不想卖了,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内容

  在房产交易的行业中,现在有很多的二手房交易,因为二手房价格便宜,有写房屋都可以直接入住,省的装修了,那么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时候也会碰到一些麻烦,比如有些人签了合同又不想卖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房不想卖了和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内容。

  二手房不想卖了

  有些人在交易过程中不想卖二手房了,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形态,可根据法律进行追究。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内容

  一、明确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核实卖方双方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如果一方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另一方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另外,卖方需确认所出售的房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允许交易的房屋条件,买方需确认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

  二、要在合同中注明交验时间和付款时间

  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在确定所交易的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写明付款时间及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交接时间。交接时间和付款时间是确认责任重要标准,如果不够清晰,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产生纠纷。

  三、约定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位的。

  相信您通过上述的文章,对于二手房不想卖了和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内容这两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二手房的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只要您仔细认真的办理,那么就一定不会有问题,把这些内容知识都了解透彻了,有问题咱也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