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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现在购房者的购房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家并不是非新房不买了。二手自住商品房也是很受大家青睐的房屋,自住商品房的价格比同品质的商品房要低,如果说可以成功购买是很合算的。钦州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钦州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们这就来看看下文中是如何介绍的。

  钦州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在钦州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前,首先要保证房屋基本星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保证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具体应该检查的信息有:

  1、要确定钦州房屋房产证、出卖人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的一致。如果存在委托等特殊情况,则需要出示具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等材料,否则购房者不能轻易签订购房合同。

  2、出售钦州房屋的所在地址需要和房产证中的地址保持一致,需要严格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填写。

  3、房屋面积和房屋地址一样,同样是以钦州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为准。如果出售房屋包括赠送的面积,在房产证中没有体现的部分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4、钦州房屋的产权人要写清楚,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名字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钦州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钦州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以下6种情况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钦州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钦州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钦州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钦州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看了上面的一系列介绍,大家对于钦州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已经有大致的了解了。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与普通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差异并不大,需要广大购房者注意的是,自住商品房的房产证无满五年是不允许转让的,大家购买二手自住商品房的时候应该看看其是否满足上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