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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在东港现在房地产交易可谓非常的繁荣,但是对于东港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以及东港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在这借此机会,在这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关于二手商品房的消息,供大家参考一下。

  东港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东港二手房购房合同其实质也就是普通的购房合同。

  1、东港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

  2、东港房屋基本情况;

  3、东港房屋权属情况;

  4、东港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5、东港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6、东港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7、东港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8、东港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在这里要和要东港签购房合同的业主们说:第一:虽然属于政策保障房,但是应该得到的是和商品房一样的待遇。第二:不要相信开发商所说的“都是这么签署的”,大家心里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购房合同范本来签署合同。第三:对于购房中的附加条件要十分小心。第四:遇到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在签署合同,必要的时候找到政府,请政府参与维权。

  东港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东港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以下6种情况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东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东港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东港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东港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东港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东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手商品房的信息,希望大家能对我整理的内容得到一些启发,对于购房的经验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东港二手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以及东港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