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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程序是什么?申请书怎么写

  在江门农村地区,很多村民家里都有一定的自留地,自留地可以用来建设房屋,也可以用来耕种,具体的使用方法是可以村民的需求而决定的。但是在农村自建房屋也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究竟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程序是什么?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下文中的具体介绍。

  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程序是什么?

  1、由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江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江门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1)镇村建办意见;(2)镇土地分所意见;

  4、江门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江门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江门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书怎么写?

  1、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书可叫村土管员代写。主要内容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现有在册人口,现有房屋面积,现有房屋处理情况,申请建房选择地址,申请建房的面积等)。

  2、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不一样,所以,在写江门农村房屋建房申请书前,应查阅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要在符合这些规定的范围内写申请书。如不符有关规定,申请书将不会得到批准的。

  看了上面的一系列介绍,大家对于江门农村自留地建房申请程序是什么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想要用自留地建房是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申请的,通常来说村民们是不能用可以耕种的田地来建设房屋。在建设房屋的时候不仅需要提交申请书,还需要准备好供审核的材料,这样才能缩短审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