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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有哪些误区?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今房价不断高企,贷款买房几乎就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不过由于夫妻一方的收入证明很难达到银行放贷规定的标准,所以不少人结婚之后会选择夫妻共同贷款来买房。那么,夫妻共同贷款有哪些误区?夫妻共同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共同贷款有哪些误区

  1、房贷由主贷人一人承担

  关于房子,女方最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房本上有没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房本没有自己的名字,就经常会认为自己无需为这套房子还贷。其实不然,不管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只要你参与了还贷,这套房子就有你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样,就算是为了夫妻和美,女方还是应该尽量帮助一起还贷。

  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夫妻来说,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这也就说明另一方不论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资格参与还贷的。以后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帮忙还贷,对方以房本上没有名字,房子不属于他的来作为借口的时候,你就可以这样反驳他了。

  2、主贷人占有大部分的房屋产权

  婚前买房,房子是平均分配还是按份分配,其实是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去约定好的,并不是主贷人就一定占有大部分的房子产权。而如果是婚后买房,那么是不是主贷人,都与房产所占份额并没有关系,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平均分配产权。

  3、不是主贷人离婚就不用还房贷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那么房贷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无论是否身为“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夫妻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作为“共同贷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夫妻共同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2、证件准备是关键

  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注意个人征信

  无论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申请房贷,银行需要对两个人的征信进行考核,只要有一方征信不良,都会影响到房贷申请,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4、提前约定好份额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如果说是准夫妻,还没有领结婚证,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是不能办理共同共有的,因为还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建议双方按出资额,办理这种按份共有,就是在办理手续之前提前约定好份额。

  夫妻共同买房,在购房合同上必须同时签上双方的名字。此外,签名字的顺序也是有讲究的,尤其是按揭房,名字写在前面的将直接视为按揭贷款的主贷人。建议双方中征信良好的一方将名字写在前面,作为按揭的主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