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吉林取消限购、限贷政策:购房者可享便利

  1、降低信贷门槛

  ①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购买首套房,低首付比例20%;

  拥有一套房且贷款未还清,低首付比例为30%;

  ②优惠措施

  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为购房人提供更为优惠、有针对性的购房贷款。例如优化“农民安家贷”等金融创新信贷产品,保障购房农民还得起房贷;

  ③住房公积金购房

  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政策;

  取消住房套数证明、所购住房面积的要求;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降低税收负担

  ①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②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及以下,契税税率减为1%;面积为90㎡以上的,契税税率减为1.5%。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及以下的,契税税率减为1%;面积为90㎡以上的,契税税率减为2%。

  3、减轻房企税费负担

  ①免税规定

  房企开发遇困难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房企无偿移交符合免税条件的学校、医院、幼儿园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普通标准住宅按1.5%计征,非普通标准住宅按2%计征;

  其他类型房产按2.5%计征,房企销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③调整企业计税毛利率标准

  吉林市按10%计征;

  征收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农民进城租购房屋

  ①简化落户手续

  若农民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农民并进城买房或租房,只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就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②享受更多权益

  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有居住证和在地级以下城镇落户的农民及其亲人(包括: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享受市民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权利。

  其他相关政策

  1、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给予购房人适度补贴。

  2、取消相关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取消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审核制度。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

  3、规范审批和收费。

  4、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住宅小区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房屋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5、加快已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办理工作。

  6、去库存新目标:作为吉林省一类城市之一的吉林,要力争到2018年年底,库存量比2015年年底减少25%,非商品住房库存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