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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被要12万处理费,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该找谁

  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被要12万处理费!近日,网友曝料称“拆迁户向莆田涵江区政府申请各家各户征迁赔偿情况,却被回复需缴纳12万余元信息公开费”。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议论。当事人陈女士认为自己申请信息公开被设障,如今计划交钱却“无门”,“有关部门告诉我,交钱的汇款账号要再走信息公开程序。”涵江区政府办公室则表示,收取费用是依据国家法规,当事人如果认为过高,可以去镇政府查阅或提起行政复议。

  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该找谁?

  拆迁是一项涉及大量利益和民生的工作。拆迁户作为直接受益或受损方,理应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和赔偿情况。因此,政府部门应当提供透明、公正、及时的信息公开,让拆迁户能够全面了解拆迁过程和赔偿政策。

  然而,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却被要求缴纳12万余元的处理费,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焦虑。一些人担心这是对信息公开的限制,甚至是对拆迁户权益的侵害。而涵江区政府办公室则辩称,收取费用是依据国家法规。那么,究竟是谁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同时,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也是被保护的权利。因此,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合理的服务,并确保信息公开费用合理。

  其次,关于信息公开费用的收取,需要依据国家法规进行。涵江区政府办公室声称收取费用是依据国家法规,但是这一说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国家法规规定需要收取费用,那么这一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滥收费用的情况,也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监管。

  对于当事人陈女士,如果她对收取的信息公开费用存在异议,可以向镇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建议陈女士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维权途径。

  总的来说,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解决问题的责任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应当提供透明、公正、及时的信息公开,确保拆迁户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信息公开费用存在问题,应当对其进行评估和监管,保证费用收取合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的诉求,增强社会信任和稳定。最终实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