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新改革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西安市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2)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