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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安置房能拿两证吗?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不少朋友都想了解下海口安置房能拿两证吗?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本文就为大家做一详细介绍。

  海口安置房能拿两证吗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海口的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查档证明(收原件);

  2、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海口安置房能拿两证吗?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了,相信看完后明白其中的道理,知道了利弊,小编提醒大家,买之前需要权衡全各方面,这样才比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