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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在家里老人去世之后,家庭成员往往需要面对房产继承的问题。房产继承其实就是财产继承中的一部分,子女在继承家长房产的时候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天津安置房可以继承吗?我们可以来看看下文中的介绍,还可以继续了解一下继承安置房的时候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天津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天津安置房可以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天津安置房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看了上面的相关介绍,大家对于“天津安置房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安置房就是专门提供给一些拆迁户的房子,只要安置房有房产证就是可以走正常的过户继承手续的。但是有的安置房本身没有房产证,属于不完整产权,那么在继承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