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新房收房时,不要听信开发商的四句话

  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收房纠纷不少见,收房前掌握一些必要的收房知识对准业主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关于收房的环节,总结下来就是“不要听信开发商的四句话”。

  第一句话:我们会修好的。

  购房者发现房子瑕疵后,都会现场要求开发商的收房陪同人员予以登记并安排工人修复。这时,一定不要听陪同人员的一面之词,落实到书面文件上才靠谱!

  第二句话:先签字吧,再领你去看房。

  很多时候,物业以方便为由,要求业主在领钥匙验房前先签字。这种情况很普遍的,因为收房时需要核算房款,税费等,这些都会涉及到签字环节,别被开发商忽悠“顺便”签字收房了。

  第三句话:收钥匙去验房吧

  收钥匙去验房也要不得,这也属于开发商免责的一种“欺骗”手法。先验房再签《住房钥匙收到书》才是合理的程序。

  第四句话:代办产权证吧

  开发商代办产权证并不。以北京为例,开发商要收取代办费800元,其实自己去办房产证只用掏个工本费。

  后,收房时要主要查看三个文件,分别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书一表是维权和保修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