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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是什么?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区别

  说起房产证大家都是很熟悉的,毕竟是关于我们自己的房产利益的,大家也比较重视。但是对于房产证上经常能够看到的“房产权利人”与“房产共有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是什么?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区别?

  一、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是什么?

  1、房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权以及不可售公房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新建的房屋,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

  2、房地产权利人涉及到的税收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税。

  3、房产共同共有人:房产共同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4、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二、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区别?

  1、产权人和共有权人本质的区别在于产权比例,产权人为100%,共有权人的产权在房产证的附记中注明各自的权利比例,在以后出售中,可以按照该比例分得售后的款项。

  2、共有权人只有待该房产的人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抵押,换句话说共有权人没有单独处置房产的权利。两者都是房屋的拥有者,不同之处在于房屋权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证,而房屋共有人持有的是共有权证。

  3、房产权利人是房产独有,房产共同共有人是房产共有,都是对该房产有处分权利的人,“权利人”为代表,三个人如无约定则各占三分之一的产权,在买卖或抵押、转让的时候需要三个人同时到场签名同意后才可以生效的

  4、房屋共有权人应该与产权人具有与其产权份额相应的责权利。房屋共有权人或产权人,任何一方都有提出拍卖房屋的权利,但都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才能付诸实施。

  以上是郑州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是什么,房产权利人与共有人区别的介绍。大家都知道房屋产权证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与共有人又直接涉及到我们自身的利益,在办理时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问题对我们也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