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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简化,北京租房提取原来这么简单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与此前相比,办理公积金提取、开户等业务流程材料大幅“瘦身”。

  从今年9月起,公积金业务流程上实现一次性办结,材料上取消退休证明等五大证明材料,在北京购房也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等诸多证明材料。届时这些新举措将覆盖本市各区。

  公积金提取新举措:

  开户流程前后对比:

  材料“瘦身”前后对比:

  提取原因1: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

  提取原因2:购买本市普通商品房、自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二手房已完成网签。

  提取原因3:本人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

  提取原因4:夫妻双方在北京地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

  提取原因5: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由住房办理租房提取的。

  提取原因6: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销户提取的。

  提取注意事项:

  1、租房提取不超1500元不用发票合同。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2、购房夫妻双方可任意一方先提取。此次手续简化之后,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不再要求主购房人需先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也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