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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使用忌失信,在徐州这些错误不能犯!

  公积金本是一项福利政策,但有一些职工却打起了“歪主意”,在徐州如果你在使用公积金的过程中有失信行为的话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失信呢?犯了错误之后有什么处罚呢?

  在徐州,使用公积金的过程中个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一般失信行为:

  1、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未遂,经中心批评教育后承认错误的;

  2、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遂,经中心批评教育后承认错误的;

  3、无故连续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2期的;

  4、个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轻微的。

  对于一般失信,徐州市公积金中心会采用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予以惩戒。

  二、较重失信行为:

  1、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未遂,拒不承认错误的;

  2、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经中心批评教育后承认错误,并在20个工作内全额退回的;

  3、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未遂,经中心批评教育后承认错误的;

  4、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遂,拒不承认错误的;

  5、无故连续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达3期以上6期以下的;

  6、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同类一般失信行为或者1年内发生一般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7、个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较重的。

  对个人较重失信行为,徐州市公积金中心会采取下列方式予以惩戒:日常重点检查、通报单位、列入失信黄名单1年、取消1年内提取公积金的资格(注销提取除外)、取消1年内贷款资格等。

  三、严重失信行为:

  1、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经中心批评教育后承认错误,但在20个工作日内未全额退回,或拒不承认错误不退回的;

  2、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未遂,拒不承认错误的;

  3、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

  4、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5、无故连续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6期以上的;

  6、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同类较重失信行为或者1年内发生较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7、个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

  对严重失信的个人,徐州市公积金中心采取下列方式予以惩戒: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通报单位、向社会公示、加入失信黑名单3年、取消3年内提取公积金的资格(注销提取除外)、取消3年内贷款资格、将名单报至其它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