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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在辽宁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以及在辽宁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相信有许多购房者都不清楚。买房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大事,哪会有人在买房时就想着退房的,如果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后想退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文章的介绍。

  在辽宁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退房先要满足一下退房条件,包括套型与设计的图纸不一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面积误差值超过3%以及商品房主体结构不合格等。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就可以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1、提交材料:经适房购房人到回购办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超标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和收据;

  3、身份审核:回购办根据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到该核心计划发展科查档,经核实无违规记录,现场填写递交《经济适用住房自愿申请政府回购审批表》或《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作价收回审批表》。

  4、装修评估、材料初审:经适房核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5、住房局审核:初审后,递交住房局审批。签订回购合同:经适房核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产权核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

  6、支付30%回购款: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后,将回执单交到回购办;回购办开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结清水、电、气、物业费通知书》给购房人,并收回购房款等资料原件。同时出具付款通知书,支付30%回购款给购房人。

  7、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支付70%回购款:经适房核心在收到房屋交接单,并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办结后,支付70%回购款给购房人。

  在辽宁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携带相关的资料进入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办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即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结婚证,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缴款凭证,即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

  通过以上对在辽宁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以及在辽宁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广大购房们对这方面的问题也有所了解了,不仅买房时有着严格的购房程序,退房时也是有严格的流程的,所以大家在购买前需要慎重考虑好了,别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与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