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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过户吗?

  相信广大购房者对经济适用房并不陌生,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推出的利民政策,因此对策类住房的买卖也是有一定的管理政策的,那么山东省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过户吗?经济适用房过户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山东省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过户吗?

  山东省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能不能过户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的,具体如下:

  (1)购买的房屋不满5年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交易。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交易即可。

  (2)购买的房屋已满5年的,对房屋交易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该按经济适用管理的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

  在山东省经济适用房过户要办哪些手续?

  一、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三、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四、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由于各个地方不同,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政策上也会有所不同,办理时还需按当地的要求进行办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