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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推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来看怎么计算

  武汉市就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全市中心城区所有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享受货币化保障,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领取租赁补贴。今后,新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果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将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

  以26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时间为界限,将对已取得和新取得公租房资格证的家庭进行灵活保障。其中,已取得资格证(含意见稿印发前受理,印发后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可申请将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变更为租赁补贴。

  对于新取得资格证的家庭(意见稿印发后申请并取得保障资格),如果在武汉市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今后将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如果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可自愿选择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保障方式,其中,对于选择实物配租的生活保障家庭,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后停止发放。

  1、补贴额度

  征求意见稿对租赁补贴的计算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租赁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保障家庭人均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面积)×保障家庭人数×补贴系数。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方面,由市财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根据住宅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补贴标准,每两年可调整一次。2017年,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20元/平方米·人·月。

  3、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方面,公租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人,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户家庭为24平方米/人。

  4、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方面,根据人均收入与我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情况,由高到低分为1、0.8、0.6、0.3四个档次。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补贴系数越低。

  ①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

  ②人均月收入高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工资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8。

  ③人均月收入高于工资标准,但低于1.3倍工资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6。

  ④人均月收入高于1.3倍工资标准,但低于保障资格收入条件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3。

  按照这些计算标准,假设一个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口之家,既无自有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该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额度=20元×(16平方米×3-0)×3×1,即2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