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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申请表格哪里领取

  经济适用房,是指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海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表格哪里领取,那让我们大家一起看一下下文是如何介绍的。

  海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海宁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暖季受热带海洋气团调节,盛行东到东南风,气候温润,降水较丰;冷季受副极地大陆气团控制,盛行北到西北风,气候干寒,降水偏少。四季分明,冬夏较长,春秋较短。降水季节变化明显,光温同步,雨热同季,光、温、水较好。

  海宁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

  1、海宁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海宁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海宁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下列情况处理:

  1、海宁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证件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2、海宁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但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3、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差价,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但这类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购买他人经济适用房应注意。

  海宁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哪里领取

  海宁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海宁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关于经济适用房大家都不陌生,只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大家在申请购买时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还是比较好的。对于海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表格哪里领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