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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那么,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小编和你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1、在哈尔滨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哈尔滨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方所交的税有: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印花税,每件5元。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所交的税有: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以上就是买卖经济适用房的税费相关的内容了,由于经济适用房在获得完全产权后是属于自己的房屋上市,所缴纳的税费按正常手续办理就可以了,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好的情况下,提前交房是需要谨慎的。毕竟发生纠纷的话后悔也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