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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土地证撤销程序

  现在有很多朋友都非常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证撤销的问题,大家都想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所以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在浙江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在浙江土地证撤销程序,相信大家看过以后对这方面会有所了解。

  在浙江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

  1、集体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

  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权撤销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撤销登记。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撤销登记。

  在浙江土地证撤销程序?

  1、土地证撤销程序:申请登记的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注销土地权属情况合法、证明材料齐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撤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撤销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权撤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终止、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他项权利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他项权利撤销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在浙江土地证撤销条件是什么?在浙江土地证撤销程序?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所以我们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对大家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