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表
学位
类型
户籍类型
住房类型
积分标准
备注
排名前列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购房或居住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三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租房或其他类住房按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四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五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六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说明:
1、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2、其他类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