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深圳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表

  学位

  类型

  户籍类型

  住房类型

  积分标准

  备注

  排名前列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购房或居住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三类

  龙华新区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租房或其他类住房按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四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第五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一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第六类

  非深圳户籍

  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说明:

  1、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的,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2、其他类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