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①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②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③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④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⑤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特别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⑥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⑦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⑧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⑨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