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较新北京申请保障房所需材料

  2月初,住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家庭证明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北京市进一步减少了申请保障房需要的材料,多项涉及公积金缴存信息的内容被要求不必再提供。这也是继2016年3月北京保障房申请免去社保、纳税等5项证明材料之后的再次简化。

  按照《通知》要求,申请家庭将按照本市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再提交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目前保障房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较为基本——不同种类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开具户口证明)、婚姻证明、住房证明、收入证明等。想要了解不同类别住房的具体申请材料不妨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南”进行查询。

  伴随着申请条件的简化,对于申请材料的审核更为严密,处罚力度也随之加大。对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