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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相信大多数人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买了房子之后就没有什么事情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买了房子之后,我们还要面临着房子的产权,办理装修等等多个方面,尤其是关于物业费这一方面。很多朋友对于买了房子不去居住的话,是否要交物业管理费这个问题都是有一定疑问的,所以我们今天会针对于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以及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这两个问题做详细的介绍。

  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

  空置房物业费70%属于地方规定,比如武汉、江苏等城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关于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问题,经了解,部分省市确出台过空置房减免相关政策,如烟台市出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空置房空置一年以上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

  空置房减免并不是统一的规定,具体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四川省和成都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均未有空置房收取70%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空置的房子一般都会是指交房之后的房子,对于这一类的房子,通常都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是对整个小区来进行服务的,并不是说对个别的住户来进行服务,在法律条例规定里面,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合约上面所提供的服务要求,所以业主要是根据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理由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话,是不予以支持的。

  除了物业费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之外,在北方地区,冬天是需要暖气来进行取暖的,所以北方人还要缴纳采暖费用,而对空置房来说,就可以申请减免,不过采暖费这方面,还是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详细的商讨,制定出来合理的约定,然后按照商讨好的协议来进行缴纳。

  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如:

  《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另外也有些地方政府有相关规定,例如重庆。

  根据《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

  关于空置房物业费70%的依据。这些只是属于一些地方上的规定,比如说武汉,江苏这些城市。关于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这个问题我们也给您做了针对性的解答。我们是根据《物权法》第72条,第83条给您做的针对性介绍,您可以仔细的看一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