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共有产权房政策,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我们国家的房子产权是不一样的,在青岛城阳这个地方,房子的产权也存在着很多的差别,其中有一种就是共有产权房。可能很多朋友听到共有产权房,对他了解的不多,所以今天我们会针对于城阳共有产权房政策这个问题做详细的介绍,之后,还会针对于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这个问题也给您做详细的解答。
城阳共有产权房政策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七比三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五比五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百分之七十,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大概有以下几个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第十条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关于城阳共有产权房政策,上文中我们给您做了非常具体的介绍。您可以仔细的看一看,看完之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而关于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这个问题。他的申请条件大概有两个,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一定要符合住房限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