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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房子后有什么禁忌,火烧房子后如何重建

  其实还是有很多朋友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在意的。所以有的房子出现一定问题之后,他们就会认为是方面。因此,今天我们主要针对于火烧房子后有什么禁忌,以及火烧房子后如何重建这两个问题,给您做针对性的解答,希望您看完之后,对于火烧房子后这个问题能有更加具体的想法。

  火烧房子后有什么禁忌

  一般来说火烧旺地,但重要需看有木有伤称兄道弟。说白了审核,只不过村委会乡委备个例,用点钱舒通一下就可以了。家中房子被烧的叫法犯火花。

  听说在广州市老早前有一个叫法,假如某一房子发生火灾事故,又沒有导致人财损害,一些荣华富贵人员会很喜欢买那样的房子。原因是这表明这个地方从上讲很旺,非常是财气旺到放不进了,便会以火的方式散去。有好事儿的人还叫来许多例子,比如当初的十三行,现如今的中华广场、天河城这些,这种地区都被烧过,并且发展趋势愈来愈旺。

  火烧房子后如何重建

  一、原宅基地翻新: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国土资源所和城建办到现场选址勘察,对符合用地条件和乡镇土地、建设规划的,相关单位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民建房原宅翻建收取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火烧房子后有什么禁忌,以及火烧房子后如何重建这两个问题的详细解答。上文中的解答是比较详细的。一般情况下火烧旺地。所以房子被火烧之后,是有很多人愿意购买的。而关于火烧房子后如何重建的问题,我们首先就是要将原有的宅基地进行翻新。当然别忘记去村里宅基地办理建房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