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退房手续,被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
很多人在买了房子之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不想要这个房子,有些时候也可能是因为开发商一直延期交房,又或者是因为一些个人的原因,如果真的不想要房子了,那么是应该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退房子的问题,有关房管局退房手续也是应该要明白,另外有关被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也是很关键的。
房管局退房手续
1、买房人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办理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解除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被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
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有很多,其中主要有延迟交房、没有产权证、开发商证件不全、面积误差超过3%、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等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1、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4、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对于房管局退房手续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才会发现,也并不是很难同时被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是一定要符合。如果不符合退房的理由,那么想要进行退房也确实比较难,比较常见的退房理由就是开发商延期进行交房或者是房子没有产权证,又或者是开发商的证件不齐全,当然如果面积和合同上面签订的面积误差较大也是可以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