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要求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其实公租房申请有一系列的条件,也要有相应的申请流程,才能够更加顺利去申请成功。下面介绍的是公租房申请要求深圳以及公租房申请流程,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合适的方法,提高公租房申请的成功率,也能减少各种申请的麻烦。另外不管选择哪些申请的方案,都应该要多关心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只看到费用。
公租房申请要求深圳
如果想要在深圳申请公租房,那么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要了解当地政策,如果是深圳,首先要满足收入标准。
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
1、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3、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5、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以上的介绍就是公租房申请要求深圳以及公租房申请流程,大家要重视多种不同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的流程,同时也要关注一些申请的方法。有一些公租房申请比较困难,尤其在市中心,虽然条件没有其他居民楼那么好,但是如果没有很好的申请方法,或者是没有准备好相关材料,可能会面临申请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