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与家

要想最后不被坑,识清购房合同陷阱很重要!

  在买房的过程中,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都是房产中很必要也很重要买房的步骤。因为买房路上存在的问题有很多,所以合同签订就更需要谨慎了,即要想最后不被坑,识清购房合同陷阱很重要!

  一、要避开六大购房合同陷阱

  1、卖方在合同中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

  一般来说,此种情况是在签合同中很难发现的问题,比如关于交房日期这个词语,常见约定为办完贷款后或者物业交接后进行。其实“办完贷款后”、“物业交接后”这些都是很模糊的词语,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物业交接完毕,也不知道贷款到底能不能成功。

  因此,为了更好进行交房一定要把交房日期约定成具体的年月日。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因为交房产生纠纷。

  2、合同空白处不让填写却被对方动手脚

  购房合同可能会有大部分空白的地方。比如,现在签的合同很多都是制式合同,制式合同除了把一些很必要的内容填进去后,大部分空白内容都是根据实际的情况再往里面填写的。

  但通常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想起来在空白地方应该要填些什么,或者对方有些时候不让填写空白处,然后自己也觉得没有关系。但其实这种空白处是有弊端的,可能会被对方偷偷加入一些利于对方的条例。

  因此,关于合同空白处这点一定要特别注意。如果空白处没有特殊说明的话,可以把空白处划一道斜线,这样表示空白处已经没有什么内容了,不需要再填写了。

  3、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因为我们现在签的都是制式合同,都是统一的版本,于是很多购房者就会认为只要把基本内容填进去了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但其实在很多合同里,在约定的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

  比如卖方签协议里说明在什么不抗因素下就可以违约不卖房或判定合同无效,这点对买方来说就没有明确约定卖方违约责任了。但是对于买方违约的话,可能就会约定如果不付款等的违约责任。

  4、实际合同与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不同

  这其实讲的就是阴阳合同,大部分买卖双方实际生活中为了逃税,会先签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再签一份低于实际成交价的假合同再去工商部门备案。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即必须按市场交易规则进行,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是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的,也是属于偷税行为。如果被相关部门发现的话,轻则会罚款拘留,如果偷税金额太大次数太多则会成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因此,建议大家还是不要签订阴阳合同。虽然签了可以逃一点税,但后来要承担的责任可能会比之前逃的税大很多,也有可能会遇到对方反悔,一旦反悔可能钱都要不回来。

  5、补充协议中添加条款致使违约金缩水

  大部分人可能在买卖合同中都先约定好了违约金金额,因为一般在必要的情况下是会签补充协议的。这时就会有人在补充协议中做手脚,约定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多少钱,这样就导致违约金缩水了。

  6、出售房屋的人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

  在二手房交易中假房主、假不动产权证、假房源这样的现象比较常见。比如,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和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购房者交了预付款并与其签了合同,后来才发现事实,追讨预付款会很难很难。

  因此,为避免这种情况,一定要一再三核查卖房人信息和不动产权证信息是否一致。

  二、避免购房陷阱要做好三点

  首先一定要查清产权登记情况,拿身份证或产权证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查房产登记情况。

  其次要做资金托管,其实做资金托管的流程也很简单。就是去银行办个资金监管账户,把钱放进去,银行根据交易过程放款,对资金有一定的保障。

  最后就是给合同备案,其实现在很多城市对二手房交易都有规定,必须要进行网签备案。因为进行备案后就可以避免遇到房子一房二卖,买卖双方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