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哪些的房地产企业有名气
房地产企业可能很多人们都没有概念,但是一个正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却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有保障的房源,但是不管是任何的企业,在市场上进行运行的过程中,都是应该要交纳相关的税收问题,如果不能够正常的纳税,则是属于偷税漏税的情况。有关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是比较多的同时哪些的房地产企业有名气呢?如果在买房子的时候是一定要挑选一个真正的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
(1)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利息未作为资本性支出
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经常有这样的约定:如果企业选择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对于分期支付的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根据合同约定,房地产企业因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支付给土地出人的利息,属于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约定的支付价款的一部分,会计上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属于房地产企业的资本性支出。
(2)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项目的融资顾问费未作为资本性支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项规定: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财务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哪些的房地产企业有名气
1、万科地产(始于1984年,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之一,全球200家中小企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保利地产(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国有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之一,房地产行业十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绿地地产(成立于1992年,控股特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龙头企业之一,中国企业500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恒大地产(国内在建工程面积.进入省会城市房地产企业之一,十大房地产品牌,著名品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中海地产(始创于1979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导品牌之一,著名品牌,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对于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是应该要了解之后才能够去做到解决,而且对于哪些的房地产企业有名气呢?其实面对众多的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挑选的时候,还是应该要了解到他们公司的综合实力,更是应该要看业界的口碑评价,同时对于产品的品质还有售后服务都是应该要关注的。